哪种情况下必须给予MSDS?
当商品达到以下情况之一时
1、当化学物质或配产品依据67/548/EEC或1999/45/EC命令被归类为危险物品,或是,配产品虽没被归类为危险物品,可是在其中带有一定占比的高认知度化学物质(SVHC*)或其它风险成分;
2、依据REACH政策法规配件13的规范,化学物质为持续性,动物积累性,毒性物质(PBT)或高持续性,高微生物积累性化学物质(vPvB);
3、化学物质因为以上情况以外的缘故,被确认为SVHC;
不达到上述情况,可是在采购商积极规定给予,或是同业竞争对化学物质分类标签更为严苛时,公司也需要在其供应链管理上传送MSDS。产品在进出口贸易、运送阶段也有相对应组织规定出示MSDS。
汕头市MSDS汇报申请办理,商品需要做MSDS汇报,SDS验证企业
哪种情况下必须升级MSDS?
在下列几类状况中,公司需对MSDS开展升级:
1、伴随着对有机物的掌握加重,公司获取更多的是物理化学,毒理学,绿色生态毒理学信息内容,造成物质的分类标识发生变化;
2、欧盟国家归类,标识和外包装政策法规(CLP政策法规)于2009年1月20日起效,将逐步取代原来分类标签命令。该条例对有机物和配产品各自设置了相对应的缓冲期,缓冲期后,公司需对MSDS中的化学物质伤害信息内容叙述一部分开展升级;
3、欧盟委员会REACH政策法规申请注册进行以后,MSDS需拓展成eMSDS(Extended Material SafetyDataSheet),将化学品安全汇报(CSR)中的曝露情景以附件形式列入到eMSDS中